民警“赴宴事件”:犯罪嫌疑人丈夫和合谋记者该如何处置?
来源:瓜尔佳
如果人民警察为了破案,或者为了找到犯罪嫌疑人,采用了一些钓鱼执法的方法,所取得的证据法庭不予认可,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为什么?因为获取渠道不合法。
实体合法的前提是程序合法,这是简单的法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亲属给办理案件的民警设下圈套,让民警接受宴请,然后要求追究办案民警的责任,他是反腐英雄还是诱导违法?如果记者和犯罪嫌疑人丈夫合谋,采用钓鱼的方法获得别人违法违纪的证据,然后去报料,记者是正常的职务行为,还是违反职业道德品行不端?
浙江省乐清市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儿:四个民警违规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宴请,犯罪嫌疑人丈夫事先为了把警察接受吃请的证据搞到,并曝光这件事儿,吃饭之前犯罪嫌疑人丈夫找到记者,让其冒充犯罪嫌疑人小舅子的朋友参加宴请。在宴请中偷拍视频,然后在犯罪嫌疑人的老婆被释放之后,把偷拍的视频在电视台报料,使四个民警处在全国人民和全国人民警察的声讨之中,并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点击可见:赴约吃请民警被调查,这种饭明明是“鸿门宴”为啥还吃?)。
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宴请,无论如何都是错误的,不仅违反了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而且有徇私枉法之嫌。人民警察做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无论如何不该接受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请来的记者和犯罪嫌疑人小舅子的吃请。他们的党性哪里去了?人民警察纪律规章哪里去了?公务人员的良知和理性哪里去了?
乐清的事情对人民警察伤害很大。吃了那顿免费的晚宴,不仅仅让那四个民警丢人现眼,最终会让他们付出昂贵的政治代价,还让全国的人民警察没有颜面;这件事情受到伤害的不仅是四个警察的个体,也不是仅对乐清,不只是对温州,更不是只对浙江的警察队伍,伤害的是全国人民警察群体,伤害是司法的公信力。
处理违纪民警我们坚决拥护,举双手赞成,他们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他们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埋单!但是,在这起事件中的诡异的圈套设计者,自认为是在曝料实则助纣为虐的记者,又该如何处置呢?
浙江台州曾经有民警用不道德的手段获取单位领导的“猛料”,自认为“做了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情”,却涉嫌犯罪,最后被刑拘,一时成为笑谈。
设下圈套,让别人在不知不觉中违纪违法,把偷拍的视频,广为曝料,这不是诱导违法违纪是什么?温州距离台州不算远,两起事件只有程度不同,没有本质区别。“曝料”的民警被刑拘,设计圈套的犯罪嫌疑人丈夫和合谋记者该如何处理?
浙江,自古以来都人杰地灵,人才从不缺少,相信他们最终会厘清思绪,弄清善恶,依法依规,有条不紊,审慎处理此事,以回应各方关切。
鉴于办理案件的四个民警接受宴请后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嫌疑人许某已经被取保候审,建议乐清有关方面将许某恢复到刑拘状态,如果刑拘超过法律规定时限,应报请上级批准纠错。并组织力量对此案重新审查,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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